从强制到自愿的婚前体检– 看美国百年婚检历史

从强制到自愿的婚前体检– 看美国百年婚检历史 朱自强 医生  人们简称的婚检其实为婚前保健,是指对准备结婚的双方在结婚登记前所进行的婚前医学检查、卫生指导和卫生咨询等。作为家庭医生,看到一对对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男男女女憧憬着新的生活,或大方、或羞涩、或含蓄地询问是否他/她们也需要进行婚检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以史为镜,看美国近百年来曾经走过的一段关于婚检的历史。20世纪30年代左右,美国梅毒Syphilis的发病率显著升高,有估计约10%的美国人在其一生中曾经感染过梅毒,而很多人甚至连自己都不知道感染了梅毒。由于梅毒不仅仅对感染者造成严重危害,而且可以通过性生活传播给对方、通过胎盘进行母婴传播而引起胎儿畸形。尤其在1940年青霉素发现之前,只能通过以有机砷化合物为基础的药物如胂凡纳明(Arsphenamine)来治疗梅毒,治疗时间往往需要一年以上。因此,那时候梅毒的高发引起了公共危机,造成恐慌。 那时,作为美国医务总监的Thomas Parran在他1936年的一篇文章中将梅毒称为The Next Great Plaque to Go。他通过媒体、影视、卡通、书报等等各种方式以及动用大批政府资源以推动整个社会对于梅毒危害性的认识,通过唤醒公众对这一传染病的认识从而希望降低梅毒的发病率;Thomas Parran的努力虽然宣传了梅毒的危害,但也造成了很多不良影响,比如,他故意夸大梅毒的传播途径,甚至说梅毒可以通过共用饮水的杯子、抽过的雪茄、以及在理发、美容店感染等;他甚至也参与了一项在阿拉巴马州一个很不人道的研究,通过故意对数百名黑人梅毒患者延迟治疗以研究梅毒对人体的危害。正是在那种人们谈梅毒色变的大环境以及那时候美国的优生运动(American Eugenics Movement)[1]提倡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时候,出现了很多州支持进行强制性婚前抽血检查以减少传染性疾病的法律。 美国康涅狄格州首先在1935年颁布了Premarital examination law[2],要求婚姻双方必须进行血液检测梅毒以及体格检查合格方可领取结婚证。之后更多州的法律要求婚姻双方通过血液检查,历史学家Erin Wuebker在2016年写到,到1944年,美国有30个州均需要婚前血液检测。而且这些法律在那时候美国的公众中接受度十分高。在1944年Woman’s